学工公告
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工作安排的通知
学院各系:
为切实做好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各项工作,确保教学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本期工作顺利收尾,维护校园和谐稳定。现将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迎考准备工作
1、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间以教务处通知为准,各系要按时通知本系各班级及时、准确掌握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场次、地点,动员学生认真做好考前复习准备。
2、各系应指导本系各班级安排好考场座次和清洁卫生工作,指导全体同学进一步学习考试规则和考场规则,不断巩固学生诚信应考意识,杜绝任何形式的考试舞弊和考场违纪现象。
3、考试前,全体同学应认真检查自己的证件是否齐备有效。在考试过程中,考生只能凭本人学生证和身份证(双证缺一不可)进入指定考场准时参加考试。若学生证遗失,学生本人须于2016年1月8日前,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4、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及时向教务处提出缓考、免考或体育项目换考申请。逾期未办理手续且不参加考试者,将被视为缺考。
5、各系要在期末迎考准备期间加强对学生寝室的巡查力度,指导学生养成文明的生活学习习惯,按时就寝,遵守各项宿舍管理规定,注意做好学生教室、寝室防火防盗工作,避免发生各类安全事故。
6、根据学籍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本学期累计旷课超过1/3的学生将会被取消期末考试资格。各系应准确掌握本系各班级考勤情况,对累计旷课超过10节的学生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对可能会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及时给予警示。
二、期末学生管理工作
1、各系应严格按时按要求上交各类资料报表,确保全院期末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1)学生素质教育测评分
各系应于2016年1月8日(第十九周星期五)前将本系学生素质教育测评分(电子档)汇总后交学生工作处备案。
(2)学生智育成绩统计表和德智体综合总评表
各系应于2016年1月20日(第二十一周星期三)前将本系各班智育成绩统计表和德智体总评表汇总后交学生工作处备案(电子档),其中德智体总评表、智育成绩统计表,须注明补考门数。
(3)学生综合素质小结表
各系应在学期结束前组织学生认真填写学生综合素质小结表,并于2016年1月20日(第二十一周星期三)前,将汇总审查签章后的本系学生综合素质小结表交学生工作处存档。
- 家校联系
对于期末考试不及格的学生,各系应要求全体班主任/辅导员及时通过短信、电话、邮件等方式告知学生家长。让家长准确掌握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情况。班主任/辅导员联系学生家长的过程应以书面方式记录存档备查。
2、日常管理工作
(1)各系应指导本系各班安排好考场特别是流动教室的清洁卫生扫除,要求各班明确打扫清洁卫生人员名单,落实责任人。各系要落实对考场的考前卫生检查,并对存在问题的考室进行现场整改,相关责任人必须配合整改要求,自觉维护考场卫生和考试秩序。
(2)各系应于2016年1月10日(第十九周星期天)20:00前,安排专人对相应教室进行清洁卫生大扫除并布置好考场。其中,通工系负责一教1楼,移动系负责一教3楼,计科系负责一教2.4楼,经管系负责一教5.6楼的教室清洁卫生扫除。在清洁扫除过程中,要保证教室地面、讲台、课桌抽屉内(6楼)无垃圾纸屑。学生工作处将联合各系于当晚20:30时开始,对各楼层教室清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
(3)各考场教室的清洁卫生,由所在考室参加考试的责任人员在考试前打扫干净。2016年1月13日期末考试结束后,各班须安排打扫好本班教室卫生。
(4)学生离校返家前必须打扫好寝室清洁卫生,学生工作处将于1月15日下午4:00联合学院各系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将纳入班主任辅导员考核、班级考核及文明寝室评比。
(5)本学期工作结束后,学院将于2016年1月20日下午3:00起关闭学生寝室,全体同学须将个人贵重物品带离寝室并关好门窗、关闭电源, 做到人走灯灭,确保放假期间寝室财物安全。
三、班主任、辅导员考核工作
各系应按照学院《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本系本学期班主任、辅导员考核工作。各系应成立由系主任担任组长,由本系综合管理人员、学生管理人员、班主任(辅导员)代表等组成的学期班主任、辅导员工作评审小组,具体组织开展本系班主任、辅导员学期考核工作。
班主任、辅导员的学期考核,应在日常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班主任(辅导员)学期总结、学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统计(特别是梳理期末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交叉评议和学生评议工作。各系应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本系班主任、辅导员学期考核结果交学生工作处汇总。
班主任、辅导员总结的上交时间由各系自行确定。
四、其他注意事项
1、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寝室开放时间为2016年2月17日上午9:00,全体学生应于2016年2月21日上午9:00前返校。各系要提前做好学生按时返校的教育,杜绝不明原因未按时返校的情况发生,并于上午10:00将返校情况汇总至学生工作处;同时各系应于2月21日晚讲评时安排专人负责班级巡查和返校学生情况统计工作。
2、学生工作处计划于2016年2月19日下午3:00召集各系负责人和相关管理同志开会。各系要根据本系实际及时召开本系新学期班主任(辅导员)会议。
3、各系须严格按照放假安排,组织辅导员、班主任深入学生教室、寝室提前做好本系学生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引导全体同学在寒假期间合理参加社会实践、生产实习和日常休闲活动,随时注意人身、财物及交通安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酗酒滋事,不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不参加非法传销组织,不参加非法聚集,注意防火防盗,过一个文明、祥和的新年。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